【捷报】慧丰代理中置盛京与盛京医院无效宣告案获胜
慧丰代理“中置盛京养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”申请注册的“中置盛京及图”和“中置盛京”商标分别于2018年02月14日和2019年01月28日获准注册,核准使用在第35类广告等服务上。针对上述案件情况,慧丰接受委托指派律师、商标代理人经详细分析认为:“中置盛京及图””和“中置盛京”与引证商标核准使用在不同类别上,虽然第3800085号引证商标是有驰名认定的历史,但是其知名度不足以跨类保护至上述类别,并且“盛京”是沈阳的“古地名”,自古有之,并非申请盛京医院人所独创,显著性很低,他人商标可在已经附加了区别要素后,加以正当使用,客观上不至于造成消费者混淆。
案件获胜
慧丰指导当事人积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,最终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支持,商标予以维持注册。
2021-03-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