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之争:打两次官司仍未讨回商标,经营13年老店被迫改名

余记精粉世家是汉口家喻户晓的老店,因其24小时营业,余记精粉世家成为很多武汉人的深夜食堂。从2018年起,一家蓝色招牌的“精粉世家”大招旗鼓地开在她家隔壁,门口放着两块商标注册牌,显示精粉世家和余记精粉世家均为该店老板王某注册。从那以后,武汉街头多出了数十家蓝色精粉世家,其他打着精粉世家招牌的店更是不计其数。

        余记精粉世家是汉口家喻户晓的老店,因其24小时营业,余记精粉世家成为很多武汉人的深夜食堂。

        从2018年起,一家蓝色招牌的“精粉世家”大招旗鼓地开在她家隔壁,门口放着两块商标注册牌,显示精粉世家和余记精粉世家均为该店老板王某注册。从那以后,武汉街头多出了数十家蓝色精粉世家,其他打着精粉世家招牌的店更是不计其数。

       从2018年起,一家蓝色招牌的“精粉世家”大招旗鼓地开在她家隔壁,门口放着两块商标注册牌,显示精粉世家和余记精粉世家均为该店老板王某注册。从那以后,武汉街头多出了数十家蓝色精粉世家,其他打着精粉世家招牌的店更是不计其数。 

       余艳梅回忆,早在2015年,她曾委托王某办理注册“余记精粉世家”商标,2017年1月21日该商标获准注册,核定使用商品项目/服务项目为第35类和第43类。

       经核查,原来,就在商标获准注册的当年,“余记精粉世家”就被办理了转让手续。负责办理商标转让的是一家咨询公司。该公司既未征询余艳梅的意见,也未取得其书面授权书,且商标转让相关材料中“余艳梅”的签名,均是他人代签。

       于是,余艳梅一纸诉状将王某起诉到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。

       审理中,法院认为,余艳梅是“余记精粉世家”的合法注册人,享有该商标的权利。王某擅自以余艳梅的名义,委托某咨询公司办理商标转让,不是余艳梅的真实意思表示,其单方实施的转让行为无效。

       2018年11月,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:王某将“余记精粉世家”商标由原告余艳梅名下转让至其名下的行为无效,王某立即将该商标返还给余艳梅。

       王某不服一审判决,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。2019年5月29日,二审判决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       经过了两次官司,余艳梅以为“余记精粉世家”的商标就会回到自己手里。

       然而,2019年4月,武汉某渔业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,以“余记精粉世家”与其持有的“精粉世家”商标相同或相似为由,申请宣告“余记精粉世家”无效。

       2021年3月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,维持原判。2021年7月26日,余艳梅不得不含泪摘下门口使用了13年的“精粉世家”招牌,换上“余艳梅拌面世家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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