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美竹、小G娜被申请注册商标,“见亦思签”也被抢注

7月31日晚,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官微发布通报,吴亦凡涉嫌强奸罪,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侦办工作进一步开展中。

       7月31日晚,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官微发布通报,吴亦凡涉嫌强奸罪,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侦办工作进一步开展中。 

       值得一提的是,试图从吴亦凡都美竹案件中获得名利的并非只有事件中的人。据天眼查显示,吴亦凡事件中的女孩正被抢注商标,其中“都美竹”相关商标申请日期均为今年7月份。 

       其中“都美竹”相关商标申请日期均为今年7月,目前商标状态均为申请中。 

       “小G娜”相关商标申请日期则为2016年6月,申请人为厦门隐私保护服务有限公司,除广告销售类商标无效外,其他商标状态为已注册。此外,如“见亦思签”“美竹吴签”等已被贵州政前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交商标申请;而“吴签”已被上海吴签企业服务工作室注册为公司名称。 

      抢注商标一事经舆论曝光,企业一时之间如愿以偿地获得更广泛的知名度,但抢注商标的做法,不仅违背法律规定,也与主流价值观相抵触,只会为消费者唾弃。

       根据我国《商标法》第十条规定,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:带有欺骗性,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;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。第三十二条规定:“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。”这种在先权利主要包括肖像权、姓名权、著作权、专利权等。

       从《商标法》的规定来看,企业试图通过抢注商标的方式蹭热度、打他人姓名权擦边球的做法于法不容,必然会被有关部门依法驳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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